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集水坑排污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浏览:

我院采购九江院区集水坑排污系统维修服务1项,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集水坑排污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二、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30000元,最高限价:30000元。
(二)服务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维修服务清单表

序号

水坑号

维修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

更换水泵1台0.75KW,扬程18m、压力表2个0~1.6mpa

1

 

2

4#

更换水泵1台0.75KW,扬程18m、液位控制器1个

1

 

3

5#

更换液位控制器1个、更换电控柜及配套管线、按钮等

1

 

4

6#

更换压力表1个0~1.6mpa、液位控制器1个

1

 

5

7#

更换水泵1台0.75KW,扬程18m、液位控制器1个

1

 

6

8#

更换水泵1台0.75KW,扬程18m、液位控制器1个

1

 

7

9#

更换压力表1个0~1.6mpa、液位控制器1个

1

 

8

10#

更换水泵1台0.75KW,扬程18m、液位控制器1个

1

 

9

11#

更换压力表1个0~1.6mpa、液位控制器1个

1

 

10

13#

更换水泵1台0.75KW,扬程18m、液位控制器1个

1

 

11

14#

更换压力表1个0~1.6mpa、液位控制器1个

1

 

12

15#

更换液位控制器1个

1

 

13

16#

更换液位控制器1个

1

 

14

17#

更换电控柜及配套管线、按钮等

1

 

15

18#

更换压力表1个0~1.6mpa、液位控制器1个、脱落腐蚀管道约25米更换(换PVC)

1

 

16

19#-20#

更换液位控制器1个、管道脱落更换、盖板更坏、脱落腐蚀管道约25米更换(换PVC)、更换法兰6片、垫片、螺栓。

1

 

17

安装

调试

安装、调试、运输等

1

 

 

(二)服务标准
1、供应商负责维修服务现场的安全工作,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安装期间须不影响医疗业务开展,按采购人需求进行维修、更换、搬运、组装,材料进场须采购人确认后再开展,并拍摄保存施工前、中、后照片。
(三)质量保证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服务内货物质量问题负责,质保期为三个月。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担。
(四)服务响应
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到场,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服务日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三)验收标准
1、供应商所提供服务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需求情形者,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完成安装、配送、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100%。(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的时限及时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逾期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则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
2、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合同服务标准又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行业相关规定、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采购人赔偿的费用等。
4、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尚未补足的部分。
5、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机关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集水坑排污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