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食堂采购保温送餐车项目(第二次)零散谈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浏览:

我院采购保温送餐车3台,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食堂采购保温送餐车项目(第二次)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二、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1.8万元,最高限价:1.8万元。
(二)采购数量:保温送餐车3台。
(三)送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定制且送至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产品规格≥1300mm*750mm*900mm(不含扶手)。
2、产品材质为整体使用≥304不锈钢,厚度≥1.2mm。
3、产品车身为双层设计,夹层采用保温隔热棉填充,保温层≥35mm。
4、产品车门为双层设计,夹层采用保温隔热棉填充,保温层≥35mm双门带锁。
5、产品车体内设置三层活动隔板,采用≥20*10mm不锈钢矩管焊接制作。
6、容积:可容纳≥100人份套餐(餐盒尺寸248*220*45mm)和一个不小于φ300不锈钢汤桶。
7、产品车内额定保温时长:≥60分钟
8、产品其它配置要求:
(1)热风循环加热装置:温度可在0℃~60℃区间调节,数字显示,按键控制,(≥205mm*64mm)。
(2)配置检修门(300mm*300mm)。
(3)柜身两端各焊接一个扶手。
(4)配置6寸静音脚轮(其中2个万向轮2个定向轮)。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送货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食堂。
2、送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定制且送至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
(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参数要求。
(2)采购人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需求情形者,不能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收,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按需求重新定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付款方式:以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为依据,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约定货款的100%。
5、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年。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保温送餐车项目(第二次)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