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考核招聘,欢迎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纪律,廉洁从业,保守秘密,维护医院的荣誉和利益。
3.服从医院管理和安排,坚决落实医院各项决策。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方式 |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申请岗位任职要求 |
精神科医师 |
1 |
考核 |
专技 岗位 |
医学目录下所有专业 |
1.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的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有意者可携带自荐信、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科研项目、论文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其它有效佐证材料等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邮箱:1204837552@qq.com(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参加考核人数比例:2:1,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办理,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达到80分以上方为合格。医院对初审合格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条件,考察合格后,经医院同意,原则上可按流程办理编内人才引进手续。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资质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材料,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二)联系电话:028-69515729
(三)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街道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