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消防器材1批,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营门口、九江院区)
三、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https://f.kdocs.cn/g/5RUf4ZRj/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6万元,最高限价:4.6万元。
(二)货物配送及其他: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与采购人确认首次交货数量及时间,之后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配送。
(三)送货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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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ABCE类) |
具 |
450 |
|
2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D类 |
具 |
40 |
|
3 |
消防水带及接头 |
套 |
45 |
|
4 |
灭火器存放箱(4具) |
套 |
40 |
|
灭火器存放箱(2具) |
套 |
20 |
|
|
5 |
消火栓卷盘及支架 |
套 |
60 |
(二)参数要求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ABCE类)
(1)型号:MF/ABCE4。
(2)灭火剂充装量:4±2% kg。
(3)结构规格 :瓶体材质为碳钢(DC01),壁厚≥1.1mm;喷射软管长度≥400mm)。
(4)操作环境 :存放温度范围-20℃~60℃,年泄漏率≤0.4%。
(5)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必须同时满足:2A,55B,C,E。
(6)必须符合GB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CNCA-C18-02: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 和CCCF-CCC-Ⅲ(C/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灭火器产品》中涉及的全部规定。并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D类
(1)型号:MFZ/D4.
(2)灭火剂充装量:4±2% kg。
(3)结构规格 :瓶体材质为碳钢(DC01),壁厚≥1.1mm;喷射软管长度≥400mm)。
(4)操作环境 :存放温度范围-20℃~60℃,年泄漏率≤0.4%。
(5)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D类。
(6)必须符合《手提式灭火器》GB4351-202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4 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灭火器产品》CCCF-CCC-Ⅲ(C/0)中涉及的全部规定。并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消防水带及接头
(1)水带型号:10-65-25涤纶长丝合成橡胶。
(2)内径:65mm(公差±0.8mm)。
(3)工作压力:≥1.0兆帕。
(4)水带长度:25米(公差±0.3米)。
(5)接头:KD65内扣接口与水带配套。
(6)必须符合GB 6246-2011《消防水带》中涉及的全部规定。并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灭火器存放箱
(1)规格型号:4kg×4(可容纳四具4kg灭火器)和4kg×2(可容纳两具4kg灭火器),内部空间需适配标准灭火器尺寸。
(2)开启力:≤50N。
(3)翻盖角度:≥100°
(4)箱体标注“灭火器箱”标识、“火警119”警示语及灭火器使用步骤。
(5)并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符合XF 139-2009《灭火器箱》规定的报告。
5、消火栓卷盘及支架
(1)软管内径:19±0.8mm。
(2)长度:25±0.25米。
(3)配套支架:转动阻力 ≤20N·m,摆动角 ≥90°。
(4)耐压要求:在1.5倍公称工作压力(1.2MPa)下无渗漏;爆破压力:≥2.4MPa(3.0倍额定工作压力)下无破裂或变形;低温适应性:试验后软管可立即展开,无卷曲,且压力下无渗漏。
(5)必须符合GB 15090-2005《消防软管卷盘》中涉及的全部规定。并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三)其他要求
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以及厂家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所有消防器材到场后采购人会按批次进行抽样复检,如发现不合格品,采购人有权一律退换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送货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货物配送及其他
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与采购人确认首次交货数量及时间,之后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配送。
(三)验收标准
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参数要求;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需求情形者,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等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产权;
4、供货期内,供应商须承诺保证产品材质一致。
(四)付款条件及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完成配送、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60天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到供应商指定账户。(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的时限及时提供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逾期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则应按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
2、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或者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又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行业相关规定、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及本采购需求的约定,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采购人赔偿的费用等。
4、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尚未补足的部分。
5、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机关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