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燃气管线整改服务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1日 浏览:

我院拟采购燃气管线整改服务1次,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燃气管线整改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https://f.kdocs.cn/g/KbFikhDV/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9万元,最高限价:4.9万元。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三)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2、供应商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为 GC1级和GB1级(或更高级别)。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的燃气管线进行整改施工。
(二)燃气管线整改服务主要工程量及技术规格:
1、管道工程
(1)架空无缝钢管安装:规格D45(对应DN40),长度≥35m,壁厚≥4mm,材质20#钢,符合《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2018)标准。
    (2)焊口X光射线检测:6张,符合《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GB/T 3323-2019)标准。
    (3)焊口补漆:适用于DN100及以下管径,数量49个焊口。
(4)埋地钢管安装:
① 规格D45(对应DN40),壁厚≥4mm,长度≥1m。
② 规格D57(对应DN50),壁厚≥4mm,长度≥2m。
    (5)PE埋地管安装:
① 规格PEdn63,SDR11系列,长度≥28m。
② 规格PEdn110,SDR11系列,长度≥9m。
③ PE管材须为PE100级,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 (PE) 管道系统第1部分:总则》(GB/T 15558.1-2023)标准。
2、 管件及阀门安装
(1)钢制管件:均应采用20#钢制造,压力等级不低于Sch40(PN16),符合《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GB/T 12459-2017)标准。
① 弯头 DN40,13个。
② 弯头 DN50,5个。
③ 三通 DN40,1个。
④ 堵板 DN40,2个。
⑤ 堵板 DN50,2个。
    (2)PE管件:均应为PE100 SDR11系列,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 (PE) 管道系统 第 2 部分:管材》(GB/T 15558.2-2023)标准。
① 电熔套筒dn63,2个。
② 电熔套筒dn110,4个。
③ 电熔弯头90°dn63,4个。
④ 电熔弯头90°dn110,3个。
⑤ 热熔端帽dn110,2个。    
(3)法兰及附件:压力等级PN16,平面式(FF),符合钢制管法兰(PN 系列)》(HG/T 20592-2009)标准。
① 平面法兰 DN40,3个。
② 平面法兰盖DN40,1个。   
(4)钢塑转换接头:规格PEdn63,公称压力PN1.6MPa,符合《压接式碳钢连接管材及管件》(CJ/T 433-2013),2个。
(5)阀门:焊接法兰球阀,型号Q41F-16C,规格DN40,阀体材质WCB,符合《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GB/T 12237-2021)标准,1个。
3、整改与土建工程
(1)道路破除与恢复:路面切缝≥98m;拆除无筋水泥混凝土道路≥38㎡;恢复混凝土道路≥38㎡。
    (2)特种作业设施:动火作业操作坑3个;埋地管道定位标识器安装10个。
    (3)套管工程:
① 建构筑物打孔(用于DN80及以下套管),1个。
② 穿墙(楼板)钢套管安装(DN80及以下),1个。
③ 出地塑料套管安装(DN100以下),1个。
④ 防腐处理:埋地钢管特加强级粘胶带防腐。
4、文明施工与安全措施
    (1)施工围挡:全封闭硬质围挡,面积不小于117.60㎡,高度不低于2.5米,需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降噪防尘措施。
    (2)安全作业: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动火证》、进行气体检测、设置监护及灭火器材。所有工序须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活动不受影响。
    (3)现场保护:负责保护施工现场及周边采购人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负责恢复。
5、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安装、人工、辅材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能影响医疗业务开展,按采购人需求进行送货、搬运、堆放材料,材料进场需采购人确认后再进行安装等作业。
2、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并减少噪声、粉尘污染。
3、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有义务保护好施工现场、成品及周围的采购人财产,若有损坏供应商应按原价进行赔偿。
4、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商议确定施工方案后,动火作业开始前,独立负责完成全部停气手续的办理,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8小时内取得合法停气许可。施工作业全部完成并经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须在6小时内完成系统检测与置换,恢复安全供气。
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并做好安全警示,在施工区域内或因施工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和公证费等)。
(四)质量保证
1、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质保期内,因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或设计缺陷导致的任何问题,供应商均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或改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接头、阀门等出现的泄漏或损坏,燃气报警系统误报、失灵等故障。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三)验收标准
1、供应商交付的工程须符合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及相关技术规程,使用合格材料,由持证人员操作。
2、关键隐蔽工序(如管道焊接、套管预埋、压力测试)完成后,须经采购人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工程完工后,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材料合格文件、检测报告及全过程影像资料,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燃气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
4、工程完工后,供应商应首先进行自检并报采购人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全部工程竣工资料齐备后,双方共同组织最终验收。
(四)付款方式
1、服务预付款: 合同正式生效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验收合格款: 供应商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实现恢复通气,且所有整改项目通过采购人正式验收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 60%。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在收到预付款后 2日内 提交施工方案并进场开工。逾期超过3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全额退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20% 的违约金。未按计划完成全部工作的,逾期超过5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返还 50% 的已付款作为违约金。
2、供应商未按时完成停气手续或恢复通气的,每延误 1小时支付合同总价 0.5% 的违约金;延误超过6小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返还 50% 的已付款作为违约金。
3、供应商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或国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须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若拒不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全额退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违约金。
4、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施工或材料缺陷导致燃气泄漏、系统故障等安全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修复,且每次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5、供应商在施工任何阶段,因其行为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设施损坏、运营中断等),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包括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款等一切相关费用。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1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燃气管线整改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