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食堂生产设备采购项目邀请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浏览:

我院采购食堂生产设备采购项目1批,拟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比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食堂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五、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价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3.36万元,最高限价:3.36万元。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4九江院区食堂生产设备采购清单。
(二)采购数量:详见附件4九江院区食堂生产设备采购清单。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4九江院区食堂生产设备采购清单。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及期限:
1、送货时间: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
2、送货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3、送货要求:确保产品包装完好、未经使用、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等,拆箱查验后负责现场的垃圾清运。
(二)验收标准及其他:
1、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供应商负责将产品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的状态,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产品质保期≥12个月,自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提供产品的调试和维修。
4、产品由供货商安装调试至所有功能正常使用后,进入30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修理、调试,试用期视修复时长相应顺延;试用期内,供应商工程师须与采购人操作人员逐条测试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作为质量验收依据;试用期通过后,双方签署试用单,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
(三)售后服务:
1、培训:产品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应委派工程师现场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对采购人技术维修人员进行常见故障的判断、处理、维修培训,直至其全部熟练掌握操作及基本维修流程等。
2、维修: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维修响应,供应商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医院维修。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无法维修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更换相同型号产品。
(四)付款方式:供应商交付产品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误后,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账支付。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比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4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食堂生产设备采购项目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