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院感系统防控研究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比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浏览: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院感系统防控研究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比价公示

我院拟采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院感系统防控研究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邀请比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价。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院感系统防控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预算:3.3万元。

2、项目内容:招一家供应商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和《科技查新报告》。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质量保证要求:乙方提供的报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告无任何法律纠纷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报告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乙方在收到符合科技成果评价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文件及约定应支付的合同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后,按委托事项约定出具查新报告。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增值税发票,院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款的100%。

七、参数要求:

1、根据甲方提供的科技成果评价资料,按照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科技评估规范》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科技成果评价资料提供的信息线索,参照《九鼎天元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对科技成果进行量化评价。

②聘请专家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专家评价会,形成专家评价意见,并发放专家咨询费。

③将量化评价与专家评价意见综合汇总,形成《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并交付甲方。

2、科技查新代理:收集《项目技术资料》,开展科技查新,形成《科技查新报告》。

八、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次比价活动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法人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十、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邮箱:1145893889@qq.com

(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后续需在比价当日重新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以上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盖公司鲜章的,可先提交未盖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件)报名,后续需在比价当日重新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成功后,综合采购部将会发送邀请比价文件模板至报名商家指定邮箱。

十一、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价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价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9982003096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