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采购项目
邀请比价公示
我院拟采购“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价。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第三方满意度测评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金额:4.98万元。
2.服务期限:1年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收到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2个月内转账支付。
2.商业秘密:中标公司保证公司团队成员及访问员对患者信息、职工信息、测评结果数据及报告承担保密义务。
七、参数要求:
根据医院制定的测评表内容,中标公司派人定期深入医院相关科室对患者、职工进行抽样调查。
1.门诊/急诊患者满意度调查。每月测评一次,每次测评样本量不低于200名。出具月度报告、半年报告、全年度报告。
2.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每月测评一次,每科室每次测评样本量不低于10名。出具月度报告、半年报告、全年度报告。
3.临床对医技、医辅科室满意度调查。每月测评一次,每科室每次测评样本量不低于10名。出具月度报告、半年报告、全年度报告。
4.患者对医技、医辅科室满意度调查。每月测评一次,每科室每次测评样本量不低于5名。出具月度报告、半年报告、全年度报告。
5.出院患者满意度电话随访。每月测评一次,每科室每次测评样本量不低于出院病人量的25%。出具月度报告、半年报告、全年度报告。
6.员工满意度调查。每半年测评一次,每次测评样本量覆盖全院职工的80%以上。出具半年报告、全年度报告。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邀请比价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邀请比价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8-87702359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