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比选公示(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 浏览:

    我院拟“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金额:450000元。

    2.服务期限:1年。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和时间: 每次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后甲方验收签字确认,乙方提供足额有效合法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当次转运重量×约定单价的服务费。

    2.本次服务项目周期为1年,限价总处置费用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响应文件的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验收。

    4.其他约定:

    ①中标方在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服务合同终止,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危险废物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因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中标方负责。 

    七、参数要求:

    1.满足医院危险废物处置要求,中标方必须符合医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处理包括废药、实验室废液和污水池废物、活性炭、戊二醛的资质,同时必须具有(或合作公司)危险废物转运资质,服务期1年,年度预算45万元。以单价招标(该单价包含危险废物处置、转运和搬运等费用),按照实际处置量结算 。

    2.处置运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采购人完成转运手续的办理及危险废物的转运处置。

    3.★处置清单(实质性要求)(相关资质必须具有以下废物类别处置资质)

序号

名称

单位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1

废药

公斤

HW03

900-002-03

2

实验室废液

公斤

HW49

900-047-49

3

污水池废物

公斤

HW01

841-001-01

4

活性炭

公斤

HW49

900-039-49

5

戊二醛

公斤

HW49

900-999-49

    4.最高单价限价:

序号

名称

单位

单价

1

废药

公斤

40

2

实验室废液

公斤

60

3

污水池废物

公斤

8

4

活性炭

公斤

8

5

戊二醛

公斤

60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资质。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