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非定值质控集中遴选采购项目挂网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浏览: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非定值质控

集中遴选采购项目挂网公示(第二次)

 

我院拟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非定值质控”,现就该项目进行遴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非定值质控集中遴选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7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金额:14928元。

2.采购数量:3盒。

六、商务要求:

1.送货时间:接需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到医院指定地点。

2.付款时间:每次验收合格后,收到供方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2个月内付款。

3.质保期:验收货物时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

七、参数要求:

1.规格:水平2,低值,1.0ml*10支/盒。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必须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包含体外诊断试剂),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须为四川药械采购集中服务机构审核合格的挂网企业并获取配送资格。

4.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资质条件。需冷链运输的试剂,生产经营企业需具备冷链运输、储存条件。

5.经营企业须取得生产企业对其产品销售的书面授权。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遴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遴选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