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营门口院区概念规划方案及新建食堂编制可研报告书项目,将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营门口院区概念规划方案及新建食堂编制可研报告书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5万元。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工期:7天。
2.付款方式:服务成果经院方确认后,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院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3.现场踏勘:要求供应商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书(确认现场状况及项目内容),未现场踏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5份)及电子成果。
5.后期可研报告涉及项目实施时,供应商有义务提供相应咨询服。
七、参数要求:
(一)营门口院区整体概念规划方案
概念规划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前瞻性,符合医院近期及远期整体布局规划,最大限度增加医疗用房面积。
(二)编制新建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方案设计工作
可研报告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保证本项目前期工程咨询工作的质量,确保提供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确保可研报告符合后期施工实际。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须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全国一级以上注册规划师(须为参选本单位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