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招健康促进宣传片拍摄制作供应商”,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招健康促进宣传片拍摄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8万元。
六、商务要求:
1.接到院方通知后,在24h内响应医院的拍摄需求;
2.在一年内能够提供免费的宣传片大修改服务(2次),以及细节修改;
3.视频版权归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所有;
4.对医院提供的所有关于宣传片拍摄的相关文字、文件、图像等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5.服务态度良好,配合度高,服从相关职能部门安排;
6.付款方式:(1)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10日内,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院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至院方对供应商所供的最终成片验收合格,未出现需修改问题或所有需修改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院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支付给供应商;
(2)院方收到供应商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院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100%。
七、参数要求:
1.负责医院营门口院区和九江院区的宣传片拍摄;
2.能够提供拍摄宣传片的相关专业建议;
3.能够提供宣传片的文案、整体拍摄及后期处理等服务内容,宣传片的拍摄画质要求为4k高清,整体画面流畅,色域覆盖范围在NTSC的90%以上;
4.有完整的拍摄团队和配套摄影摄像设备,能够完全满足宣传片的拍摄需求;
5.宣传片的拍摄总时长为8分钟,能够根据医院具体的要求剪辑成不同时长的完整片段;
6.至少有3年的视频拍摄经验,能提供至少1部有关省市级医院的宣传片成片作为展示。
八、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应具有影视、广告、宣传片等拍摄服务经验,至少提供1部关于医院宣传片的成片为佐证;
3.在5年内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未出现违约行为、未出现泄露问题、未出现客户满意度调研结果及分析报告误导委托方,造成委托方损失,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九、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