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专项督导检查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浏览:

    2017年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理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本次督导检查是按照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由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7年7月1日至7月14日组织开展。历时2周,对全市所有区(市)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共为5个小组,组长分别由市精神卫生中心卢敏书记、王洪明副院长、秦小荣院长助理和市卫计委疾控处代光智老师担任。督查组成员包括都江堰市三医院、成都锦欣精神病医院、新津县精神病医院、成华区四医院、彭州市四医院、省复退军人医院和龙泉驿区疾控中心的精神卫生防治分管领导或科室专业人员,共24人。

    为提高督导检查的质量,真正起到促进工作提高水平的目的,6月28日,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彭州市举行专项督导检查培训,所有参加督导检查的成员参加培训。在培训会上市精神卫生中心秦小荣主任医师代表专家组向督查组成员逐项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评价表》进行了解释,并接受咨询。经过讨论,对《检查表》其中5处进行了修订,在培训会上还提出了4点督查的工作要求,并以彭州市作为示范,进行集体评价。
    本次督查是以区(市)县为单位,随机抽取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调查、档案核查和电话访视的方式,严格按照《2017年成都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专项督导检查表》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的结果作现场反馈,每个区(市)县专项督查时间不少于半天。 
    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市综计委多次通报有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严重案事件,为此本次专项督导检查的重点是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和救助工作,督导检查内容包括10个方面,如“失访”和“非在管”的清理和排查,外出打工患者的“迁出”情况,在管患者近期面访情况,在管重点患者的“标识”,以及提请精神科医师随访情况,应急医疗处置机制的建立,针对肇事肇祸患者的救助,如“以奖代补”和阳光救助执行情况,信息交换情况,防治队伍库的建立,针对性培训的开展或转发/制定有相关文件,以及自查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专项督导检查的同时,还对主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和精神科保护性医疗措施进行了督导。

    2017年7月28日下午,在锦江区市精神卫生中心召开2017年成都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通报。7月12日,市卫计委疾控处刘波处长专程到锦江区查看督查工作情况,对督查组工作给予了鼓励。

 


社区防治科
2017年8月1日